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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

发布:2016-09-12 11:34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 

  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
  1、中外合资融资租赁设立股东要求
  (1)境内股东
  a、Zui近3年持续盈利;
  b、Zui近一年年末净资产率不低于30%;
  c、主营业务销售占总收入的80%及以上;
  d、信用记录良好;
  e、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,Zui经2年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。
  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
  (2)境外股东
  a、总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;
  b、可用于长期投资的净资产大于本次投资额;
  c、Zui近一年年末净资产率不低于30%。
  2、前海注册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要求
  (1)新设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。注册资本为认缴资本。(目前政策倾向于扶持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以上的企业);
  (2)拥有相应的金融、贸易、法律、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,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业从业经验(需要设立董事会,至少3名董事,其中董事长兼任法人,一名监事)
  (3)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。
  3、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
  融资租赁业务;租赁业务;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;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;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;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(非银行融资类)。
  4、申报材料
  (1)备案申请书+备案承诺书;
  (2)拟任法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多证联办申请书》;
  (3)经办人身份证名;
  (4)新公司章程;
  (5)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/董事长、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证明复印件;
  (6)投资主体资格证明【一份正本,一份副本】;
  (7)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,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名;
  (8)地主托管协议;
  (9)名称核准书;
  (10)外资备案证明;
  (11)投资主体近一年的审计报告(境内境外公司都需要);
  (12)投资主体近期的银行资信证明(境内境外公司都需要)。
  5、前海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
  1.前置审批材料准备——2.网上申报及材料提交——3.前置批文下发——4.工商注册材料准备——5.前海子公司工商注册(营业执照、刻章、组织机构代码与税务登记)——6.银行开户与外汇登记——7.注册资本注入(按章程约定)——8.正式开展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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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联系方式

    • 地址:深圳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(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)
    • 邮编:518000
    • 电话:18680671365
    • 经理:章恒
    • 手机:17688041733
    • 传真:0755-331220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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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Email:qhgonghao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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